1、带明显的挑逗性质的:泳装女性臀部面对镜头、做性暗示动作及表情的;
2、非人体类图片但全裸身体的;
3、露点及用很小遮盖物防露点的;
4、用朦胧的方式表达色情的;
5、穿着变态、虐恋或成人性质的衣物或成人用品的;
6、故意走光的。
四、非法“性药品”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认定
1、非法“性药品”广告,指含有性生活、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、消毒类产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广告。
2、凡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在网上发布治疗性病广告及信息的,由卫生部、中医药部门一律按非法行医查处。
3、凡未经药监部门审批,在网上发布含有性生活、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及信息的,由药监部门依法处理。
4、凡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网上非法“性药品”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,由工商部门依照广告管理法律予以查处。
五、工作安排
1、第一阶段:即日起通知客户进行服务器和网站信息的自检自查工作。请客户在
2、第二阶段:我公司安排专属人员对所属的服务器进行检查。如有发现违规的信息,我公司将通知客户删除,如客户拒不执行,我公司将强制删除。
3、第三阶段:配合公安部做好信息监督工作。我公司由专人负责,配合公安网监做好违法信息监督工作,对公安部通报的违禁信息一一排查,并监督客户做好相应的违禁信息屏蔽工作。违禁信息和网站一经发现,立即清除。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其服务。
注:近期网上流传的照片门之类的信息,本公司客户绝对不能在服务器和空间上发布.
创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2008年2月16日